【巴中市】巴中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2018年1月5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向传忠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全市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2017年计划执行情况


  经过全市干部群众的努力实干,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基本能够完成。


  1.地区生产总值601.44亿元、增长8.1%,超预期目标0.6个百分点。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70.63亿元、增长14.7%,超预期目标0.7个百分点。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7%,超预期目标0.7个百分点。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4.23亿元、增长12.8%,差预期目标0.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居民消费升级缓慢。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3亿元、同口径增长8.8%,差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和减免税及降成本政策实施导致收入增长放缓。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86元、增长9%,差预期目标0.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营性收入增长放缓。


  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46元、增长9.8%,差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转移性收入增长放缓。


  8.城镇新增就业3.46万人,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4.3%,控制在4.5%的预期目标以内。


  9.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0.1%,完成预期目标。


  10.节能减排年度自查完成目标任务,最终以省核定为准。


  (二)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投资拉动持续发力。“项目年”活动成效明显,29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90亿元,超计划2.1%。“6631”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巴中恩阳机场建设进展顺利,巴广渝高速全线通车,巴陕高速南江至关坝段建成通车,巴万高速加快建设。汉巴南铁路、苍巴高速、镇广高速、通江和南江通用机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红鱼洞水库大坝填筑至597米高程、干渠工程全面开工,黄石盘水库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双桥等5座中型水库按节点推进,江家口、青峪口水库完成“封库令”审批,官房沟等6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有效推进。新建城西220千伏和周家坝110千伏变电站,扩建杨家坝110千伏变电站,新(扩)建4座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4G基站833个,实施宽带乡村677个。储备重点项目342个,190个项目纳入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项目库,估算总投资4669.25亿元。争取到位各类资金47.12亿元。落地建设PPP项目23个,带动民间投资646.61亿元。


  消费市场稳定增长。举办各类节会和展销活动196场次,参与企业6384家,参加“川货出川”等活动14场次,签订供销协议29.92亿元。市场体系建设有力有效,建成商业综合体3个、专业市场3个、商业特色街10条、标准化农贸市场3个,苏宁电器入驻巴中。新增入库限上商贸企业107户,通江、平昌、南江、巴州国家级和恩阳省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加快推进,培育电商骨干企业13家,新建乡镇电商服务站21个、村级电商服务点215个。新增24户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实现出口总额4亿元,新增外资企业2家,实际利用外资9400万元,输出国(境)外劳务人员1800人。


  三次产业加快发展。预计第一产业增加值93.6亿元,增长3.8%。粮食产量176.6万吨,肉类产量36万吨,新建现代化农业特色产业基地21.53万亩、畜禽标准化养殖场60个、高标准农田22.72万亩,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个、绿色食品认证5个。预计工业增加值181亿元,增长9.5%。新开工建设钢结构等工业项目45个,竣工投产好彩头(一期)等工业项目26个,完成工业投资248亿元。新增入库规上工业企业38家,巴山牧业、圣泉水务在“新三板”挂牌,四川好彩头食品等5家企业总部落户巴中。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增长16.8%。新增建筑企业45户,预计建筑业增加值113亿元,增长8.5%。预计第三产业增加值222.4亿元,增长8.5%。新增入库规上服务业企业112家,12个物流园区(中心)加快推进。招引民生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6家,各项存款余额1247.67亿元、增长8.9%,贷款余额641.4亿元、增长18.2%,实现直接融资59.24亿元。预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7亿元、增长15.5%,商品房销售面积332万平方米、增长32%。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建设,光雾山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加快推进,接待游客263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10亿元。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面完成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去库存成效显著,商品住宅可售周期降至11个月,全面实现所有工业企业和工商企业同网同价,减少电费支出2.4亿元,清理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4000余万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5万余本,完成60个乡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中期评估位居全省第一位。取消下放行政权力391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分别达到51%、77%、93%。制定出台激励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6项科技创新政策,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63亿元,转化科技成果93项,科技成果转化产值28亿元,申请专利突破1000件大关。新增“双创”孵化园3万平方米,平昌县入列国家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通江县获批国家第三批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新组建文旅投资集团和市交通投资集团,设立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包装推出招商项目375个,招引资金534.5亿元。成都—巴中协同发展、广元—巴中战略合作有序推进,与省能投集团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退出贫困村215个,减少贫困人口9.58万人,巴州和恩阳摘帽完成省级验收。申报省级“四好村”110个,建成市级“四好村”245个。新完成13个片区连片扶贫开发任务,覆盖57个乡镇506个村81万人口,新建聚居点233个、巴山新居8269户。“三三均衡发展机制”获得省委肯定,“四好村”“五建五评五比”经验被国扶办专报印发。新开工易地扶贫搬迁住房38534套、建成32779套,全国易地扶贫搬迁流动现场会巴中点位得到好评,《巴山新居梦—易地扶贫搬迁的四川“巴中模式”》案例成功入选中组部、国务院扶贫办《脱贫攻坚·新发展理念案例》,并在全国推广。


  城乡建设深入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全面推进,完成海绵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麻柳湾至巴河大桥滨河路等基本完成改造,南环线即将全面贯通,启动建设巴城地下综合管廊12.5公里,新增绿地2万平方米、彩化6万平方米。平昌驷马入选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化成入选全省首批特色镇。我市成为全国唯一“新农村建设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平昌入列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农村住房38784户,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16350套,建成拆迁安置还房200余万平方米,建成中心村21个、聚居点357个、幸福美丽新村261个、扶贫新村215个。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完成省下达“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市自选10件民生实事全面实施。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1347套,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42所,新(改、扩)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7所、城区公办幼儿园7所,城市“超大班”“入园难”问题进一步缓解。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卫生乡镇8个、省级卫生乡镇81个、卫生村733个。市中心医院南坝院区(一期)建成,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巴中分院建成投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0个,新建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150个,《望红台·守望》获文化部嘉奖。市体育馆游泳馆全面建成投运,市体育中心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建成,市社会福利院试运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本完成,职工保险参保113.74万人次,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18.29万人、347.8万人。


  生态环保持续加强。基本划定国家、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巴中河湖名录库。“七大森林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新增森林面积9.0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8.5%。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优良天数率达到93.4%。全面落实“河长制”,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道警长制”,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市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加强。


  (三)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7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坚持以稳增长为主要抓手,持续打出“1+5+N”政策组合拳,扎实开展“项目年”活动,突出“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加快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较好完成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上述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指导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环境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动能逐步增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经济将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全省面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一系列利好政策支撑,全省经济新动能正在加快成长。从我市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川陕革命老区重点项目逐步落地实施,有利于增强项目支撑;二是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持续推进,有利于加快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三是国家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加大,有利于加快连片扶贫、精准扶贫,加快脱贫奔康进程。


  (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8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战略谋划,围绕市委“六大突破”“六个推进”部署要求,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按照总体要求,综合研判经济形势,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潜力,并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衔接,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是: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左右。主要考虑是:一是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导向,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环境。二是符合当前经济发展走势,有较好支撑,一产业稳中有增、二产业稳定增长、三产业稳中向好,能够支撑全市经济平稳增长。三是巴中发展滞后,要努力保持后发赶超态势。同时,我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需要艰苦努力,稳中求进。


  与地区生产总值预期目标相协调,建议其他预期目标如下。


  2.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8%。主要考虑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有利于农业保持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


  3.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9%。一是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9.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主要考虑是:我市工业总量较小,需要加大工业发展力度,市场预期继续向好,新兴产业成长逐步加快,工业总体上将延续平稳增长势头。二是建筑业增加值增长8.8%。主要考虑是:当前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类建设工程规模较大,建筑企业培育加快,我市建筑业仍将处于稳定增长阶段。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5%。主要考虑是:传统服务业稳定发展,金融、信息、康养旅游、文化体育等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有助于推动服务业延续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口径增长10%。主要考虑是:过去几年我市投资一直高速增长,投资增速逐年下降,投资基数较大,我市投资将转入平稳增长阶段。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主要考虑是:我市传统消费稳定增长,网络销售、康养旅游等新的消费模式消费热点发展加快,能够支撑消费保持总体平稳增长态势。


  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主要考虑是:过去几年我市财政收入一直高速增长,增速逐年回落,我市财政收入增长要回归正常化,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主要考虑是:工资福利待遇、创业就业等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利于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类收入增长,城镇居民收入能够保持高于经济增速增长。


  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主要考虑是: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特别是我市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务工态势稳定向好,农村居民收入能够保持高于经济增速增长。


  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主要考虑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预计物价呈温和上涨态势,物价涨幅能够控制在可承受范围。


  11.城镇化率提高1.4个百分点。主要考虑是: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期,农业转移人口加快市民化,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


  12.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主要考虑是: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有效促进就业。


  13.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主要考虑是: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属于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


  三、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


  (一)扎实抓好项目建设,保持投资持续增长


  狠抓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扎实做好“四个一批”项目工作,抓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落地实施,加快突破基础设施瓶颈,努力保持投资持续增长。实施市级重点项目280个,完成投资734亿元。加快“6631”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成综合交通投资125亿元。实现巴中恩阳机场通航,巴陕高速建成通车,巴万高速巴中至通江段形成通车能力,开工建设苍巴高速巴中段,积极推进镇广高速广纳至广安段招商,力争汉巴南铁路巴中至南充段达到开工条件,加快通江县城至诺水河一级公路、通江和南江通用机场、巴中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59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投资33亿元,加强车站码头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水利建设,完成水利重点项目投资15.8亿元,加快推进红鱼洞、黄石盘、湾潭河等7座大中型水库建设,加快江家口、青峪口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二郎庙、双桥、天星桥水库蓄水验收,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50座。加快能源建设,完成电网投资8.25亿元,新建城西、扩建通江草池220千伏变电站,新(扩)建巴达铁路牵引站等110千伏变电站5座,新(扩)建35千伏变电站3座,新建10千伏线路237.9公里、低压线路1129.28公里,加快建成一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提升信息化水平,新建4G基站600座,升级“宽带乡村”496个。


  提升投资质效。优化投资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推进技术改造升级,促进经济新动能加快成长,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重点推进食品饮料、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型工业发展,加快推进平昌3万千瓦风电、华能巴中1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新布天然气勘探井3口。加快推进机械制造、家居建材、服装纺织、矿产开采等传统行业升级,推动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信息化改造。


  (二)积极推动消费升级,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着力提升“巴食巴适”“巴山云顶”“通江银耳”等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围绕推销“巴中产、巴中造”特色产品,抓好光雾山红叶节、迎春购物月等市场拓展活动200场次,重点支持100户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强网络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培育电商骨干企业10家,建成乡镇电商服务站2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200个,大力推进本土特色生态产品网上销售。加强和改善重要商品供给,强化价格巡查监管,查处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打造服务业集聚区3个,提升改造特色餐饮街区4条,加快物流中心建设,培育规模以上第三方重点物流企业10家。围绕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积极发展金融业,加快地方法人银行筹备,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加快经开区金融街建设,引进金融机构4家以上。积极拓展资本市场,加快建立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企业在天府(四川)股交中心挂牌,培育1家企业上市、5家企业在新三板或新四板挂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排查各类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推进全域旅游,持续推进平昌民俗文化街、通江毛浴红色古镇等文化产业园区、文旅景区、文化专业街区建设,加快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AAAAA级景区创建,争取光雾山国家AAAAA级景区和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命名。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设计打造一批优质旅游线路,接待游客29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6亿元。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培育发展


  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认真落实《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3条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35条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抓好房地产去库存。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银行债转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推动工业扩规模提质量。实施“100户优质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抓好大企业、“小巨人”和上市企业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10家。新开工海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融锐医用耗材等工业项目20个以上,竣工投产三强中药配方颗粒、特兴智能LED芯片等工业项目30个以上。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推动巴中经开区、平昌工业园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平昌、南江工业园争创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加快柳林食品、巴州医药等专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信息化改造,培育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家。


  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茶叶、核桃、巴药、生态养殖“四大特色农业产业工程”,种植茶叶、核桃、巴药23万亩,发展生态养殖场(园)60个。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优化品种,提升品质,粮食产量稳定在176.6万吨,肉类总产量稳定在36万吨。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培育农(林)专业合作社110个、家庭农(林)场70个。强化农业技术创新推广,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质量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创建。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融合发展。


  促进建筑房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建筑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本土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和本外地企业强强联合,支持本地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工程建设,积极拓展市外市场,新培育建筑企业50家。积极推进建筑技术和产品创新,推广绿色建筑5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加大改善型住房供给,积极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全力下足“绣花”功夫,打好脱贫攻坚战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头等大事,锁定“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坚持“兜底线、保基本”,保持“两线合一”,实现贫困群众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大力开展政协“创引帮”活动,统筹帮扶资源,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亿元,确保南江县整体摘帽、168个贫困村退出、73851人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持续助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扎实抓好连片扶贫开发。按照产业连片、道路联通、公共服务共享要求,全面抓好连片扶贫,投入资金20亿元,实施覆盖37个乡镇308个村的8个片区连片扶贫开发工程,持续巩固已建成的92个片区扶贫开发成果,同步提升300个非贫困村发展能力和水平。易地扶贫搬迁54128人,抓好大中型水利等工程移民搬迁工作。


  (五)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抓好教育改革发展,落实上级各类教育建设资金3亿元,改造薄弱普高办学条件5所,建成乡镇标准化中心校30所,新(改)建城乡公办幼儿园10所、乡村教师周转宿舍210套。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抓好卫生县城、乡镇和村创建,积极组建巴中城市医疗集团,加快市域医联体建设,试运营市第一人民医院,加快推进市精神病康复院等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名医名科名院。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秦巴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巴中博物馆项目,加快市体育中心等重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高清巴中·智慧广电”建设。积极推动米仓道申遗保护,打造提升巴中文化名片,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团参加省十三届运动会,办好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成5个安全体验中心、6个省级安全社区,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返乡创业五年行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新增返乡创业3000人以上,引领大学生创业200人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5万人次,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扩面行动,力争职工五大保险参保达到114.8万人次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20万人次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以上。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抓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优化中心城市和三县城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深化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供给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6亿元,突出抓好巴城张家河片区道路、地下综合管廊等11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加快小街小巷整治,推进老城有机更新。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继续实施增绿添彩工程,加快推进陇桥、九寨山彩色植物园等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开展平昌宜居县城建设试点,改造危旧房棚户区9650户。


  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统筹规划布局特色小城镇建设,着力打造驷马国家特色镇和化成省级特色镇,新争取4—5个镇纳入全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争创全省第二批特色镇2个。统筹城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抓好200个新村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扎实抓好巴州、恩阳省级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验收,建设中心村21个、聚居点150个、扶贫新村168个,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5.85万户。


  (七)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务实扩大开放合作


  抓好改革政策落地落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服务方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成市属国企基础改革工作。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国家和省价格改革政策措施,推进水电气等资源价格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和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及实名制登记制度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更好满足城乡群众需求。


  提升科技创新应用能力。以产业化技术为重点,加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和省级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积极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成巴科技成果转移对接,开展巴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转移转化科技成果50项,科技成果转化产值达到30亿元,申请专利1100件,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8000万元。制定实施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举办成都“菁蓉汇巴中专场”活动,备案国家“星创天地”和省级“众创空间”2—3家,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


  务实扩大开放合作。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为契机,加强周边市合作,共同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协同配套和公共服务异地同享。扎实推进成都—巴中协同发展和广元—巴中战略合作,深化友城合作和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借助西博会、渝洽会等重大平台,精心举办秦巴山区(四川巴中)绿色农林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27届中国西部商品交易会等投资促进活动,引进重大产业项目25个以上,力争签约项目100个以上,招引资金550亿元。积极发展外经外贸,实现进出口总额4.2亿元,利用外资8000万元,外派劳务2100人,力争加工贸易出口额3亿元以上。


  (八)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制定实施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南江、通江产业负面清单。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实施巴州、恩阳、经开区燃煤炉电能替代工程,鼓励低碳绿色消费,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持续抓好生态建设。持续实施林业“两大工程”,抓好森林管护,巩固“七大森林工程”建设成果,持续开展“九大绿化行动”,人工造林25万亩,退耕还林3万亩,补植通道绿化2000公里、水系绿化80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59%。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集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九项治理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城乡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危废物专项整治,治理水土流失100平方公里,城市和乡镇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建成新一代天气雷达,启动国家基本气象站搬迁和66个地灾点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确保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0%以上。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抓好南江、通江采煤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000户。


  各位代表,2018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加快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


  名词解释:


  1.“6631”:即6纵6横3环1航。“6纵”,汉中经巴中至南充快速铁路、G85银川至巴中至昆明高速公路、S2巴中至成都高速公路、镇巴至巴中至重庆高速公路、G244乌海至巴中至江津普通国道、G245巴中至金平普通国道巴中段;“6横”,广元至巴中至达州铁路、G5012恩施至巴中至广元高速公路、绵阳至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米仓大道、G347南京至巴中至德令哈普通国道、G542广元至巴中至万州普通国道巴中段;“3环”,环绕巴城高速环线和快速环线、连接区县环线;“1航”:巴中恩阳机场。


  2.大、中、小型水库的等级划分:大(一)型水库库容大于10亿立方米;大(二)型水库库容大于1亿立方米而小于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0.1亿立方米而小于1亿立方米;小(一)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100万立方米而小于1000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10万立方米而小于100万立方米。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5.限上商贸业企业:(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2)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等行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全域旅游: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8.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9.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10.三三均衡发展机制:对预脱贫村实施对标“七有”补短板、对标政策强宣传、对标验收抓督查“三对标”;对已脱贫村实施巩固产业抓增收、巩固设施重管护、巩固“四好”建新村“三巩固”;对非贫困村实施发展规划同步、项目投入同步、结对帮扶同步“三同步”。


  11.五建五评五比:建新居、建产业、建设施、建配套、建机制;随机提问现场评、组织生活定时评、限时整改动态评、年终述职集中评、征集意见公开评;比户容院貌看习惯、比言谈举止看修养、比致富兴业看能力、比尊老爱幼看美德、比律己守法看品行。


  12.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13.药品采购“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14.“1+5+N”政策组合拳:在去年“1+5”稳增长政策基础上,新出台重点项目管理、工业项目推进、扩大开放促进投资、促进和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促进外来建筑房地产企业在巴注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N个稳增长政策性文件。


  15.六个走在前列:经济质效提升走在前列、脱贫攻坚决胜走在前列、基础设施跨越走在前列、改革开放推进走在前列、社会治理创新走在前列、民生福祉改善走在前列。


  16.六大突破:在脱贫攻坚上奋力突破,在交通建设上奋力突破,在县域经济上奋力突破,在特色农业上奋力突破,在全域旅游上奋力突破,在城乡提升上奋力突破。


  17.六个推进:大力推进经济持续发展,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大力推进文化繁荣兴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开放合作。


  18.“四个一批”项目:前期工作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竣工投产一批。


  19.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


  20.百镇建设行动:四川省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的试点行动。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100个试点示范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和优化,是摆脱小城镇发展困境的有效途径和举措。


  21.林业“两大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


  22.九大绿化行动:大地增绿添彩行动,现代森林公园城市建设行动,绿色产业富民行动,多彩通道建设行动,水系绿化彩化行动,脆弱区生态修复行动,新居绿化美化行动,森林质量提升行动,绿化成果保护行动。


  23.九项治理行动: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巴河流域污染治理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行动,城镇黑臭水体治理行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城乡垃圾污水治理行动,“散乱污”企业治理行动,产业集中区和工矿企业污染治理行动,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行动。


  24.七大森林工程:城市增绿工程、城郊休闲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水系绿化工程、乡村产业工程、新居绿化工程、生态文化工程。


  25.河长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6.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27.医联体:由同一区域内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医院等组成一个联合体,推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实现各级医院间病人双向转诊,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8.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等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得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再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