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农工办副主任闫敬明,省委农工办副巡视员黄明,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勇,市委书记孙雪涛,副市长漆文忠,市政协副主席、康县委书记李廷俊一同督导。
督导组先后督导调研了康县阳坝镇龙潭村、宋沟村,白杨乡桂花庄村,长坝镇花桥村,详细了解村容村貌整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长效管理、乡风文明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村镇负责人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汇报。督导组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
督导组强调,一要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长期战略任务。二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参与部门要树立协同作战的意识,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三要扩大群众参与,发挥主体作用。处理好农民主体与政府引导的关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完善乡村治理、培养文明习惯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四要注重统筹兼顾,促进整体提升。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整治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突出问题。五要强化基层党建,推动有效实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切实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和乡村自我发展的能力。鼓励制定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据悉,第二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组重点督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组织保障、实施方案制订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