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保后征” “谁用地谁承担” 平凉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享补贴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来源:平凉日报

  随着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如何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今后,我市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参保时给予适当参保缴费补贴,形成与征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养老保障机制。

  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平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此外,还将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建立先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资金后批准征地的机制;坚持“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将筹集的缴费补贴资金列入工程概算,计入征地成本,在征地补偿费用中单独足额安排;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政府筹集参保缴费补贴与个人参保缴费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根据《方案》,保障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被政府统一征收农民承包土地(含草原、草场,下同)、具有本地常住户籍的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在册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按涉及人数、征收次数、征地亩数提取预留,多次征地多次提取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每次征地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乘以征收土地比例,征收土地比例为本次征地亩数除以原有承包土地亩数。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土地比例相同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