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老年人更是如此。打着传统文化、高科技发明等各色旗号,通过会销形式给老年人讲课、洗脑,借机把成本低廉的产品包装成能治百病的保健品,再面向老年人高价推销、牟取暴利的骗局屡见不鲜。近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台分局联合多部门对我市中心城区150余家保健品商户进行集中整治。为何老年人在保健品骗局中屡屡被骗?10月30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骗局专盯老年人
随着年龄增大、健康水平下降,大部分老年人身体状况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常见病、突发病、慢性病,他们非常渴望恢复身体的健康。正是抓住老人这种心理,普通的食品、器械、日用品“摇身一变”,被销售人员包装成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许多老人心甘情愿高价购买。再加上销售人员“不择手段”的营销方式,更是让老人深陷其中。
家住汉台区前进路的李阿姨是老年保健品的拥护者,她告诉记者:“我今年快70岁了,高血压、糖尿病都得了。我吃的那个‘硒萃’,专家说了,就是针对我这些问题的,还能抗癌。”她说,自己购买保健品的地方,工作人员和老人们就像家人一样。负责长期“照顾”她的小刘简直比亲闺女还孝顺,常常去家里看望她。对健康的渴望及被关注的渴望,让这些老年人对保健品的希望和依赖也就变得越发强烈。
“陷阱”解读识别“坑老”套路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保健品销售额约为2000亿元人民币,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而针对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骗局可谓层出不穷。最常见的“专家”义诊免费讲座、大肆宣传疗效、产品“包治百病”、“慢性病也能治愈”、“进口、专利、高科技”、“免费旅游、赠送体检”、“陪聊”搞感情促销,步步“设套”,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中招。
工商汉台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12315”)主任藏宏杰向记者介绍:“目前,大部分老年保健品销售店面都会使用会议销售的方式聚集老年人。销售的保健品从保健食品、小型医疗器械到家用电器等种类繁多,五花八门。大多时候,他们都是通过夸大保健品功效,误导老年人把保健功效和药品的疗效划等号。老年人要清醒地认识到,保健品对健康只是一个辅助作用,而不是可以救命的灵丹妙药。”
采访过程中,记者遇到65岁的张女士到工商汉台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椰岛广场附近某保健品销售店铺,要求返还2017年6月至9月期间在该店铺三次购买“硒萃”“德源腾茶”等保健品的15000余元。投诉过程中,她明确表述3次购买的产品吃完后身体都出现过不适。令人费解的是她并没有停止购买,更奇怪的是在退款后的第二天,工作人员在专项整治保健品店铺时,又在另一家保健品店看到了张女士。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和批评教育,她才离开了保健品店铺。
藏宏杰向记者分析:“张女士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老人有买保健品的诉求;另一方面,不法销售人员就是利用这一诉求来对老人进行各个击破。比如张女士,已经感受到身体不适,还会不间断地去购买,主要还在于不法销售人员不间断的、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诱导她盲目消费,等她反应过来为时已晚。”
预防老年人掉入保健品骗局之“坑”
有调查数据显示,虽然调查对象中七成以上的子女提醒过老人要理性购买保健品谨防上当,但效果并不理想。购买保健品的行为倾向与老年人的学历、原工作职务等无关,与年龄、健康状况和与子女亲密度相关,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快速提高。如在61至65岁老人中,此比例为28.7%,而80岁以上老人比例高达95.2%。预防老年人掉入保健品骗局之“坑”,任重道远。
“12315”工作人员提醒:作为子女,父母养育我们长大,我们理应陪伴父母变老。平时因工作、生活忽略了和父母之间的沟通,就要常回家陪陪老人,多跟老人交流。了解他们的心理变化,讲讲媒体上曝光的保健品骗局案例,经常提醒老人。同时,也应定期带老人到正规的医院做身体检查,让老人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此外,社区等各部门也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定期向老人宣传防骗常识,遇到社区内出现保健品销售骗局的苗头,要及时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取得联系,严防死守,不给骗局滋生的土壤。
“我们也在积极探索规范保健品行业销售的途径,组织保健品店铺成立了行业协会,鼓励他们在行业内形成自治,优胜劣汰,将产品质量有保证、销售途径合法合规的保健品推向市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藏宏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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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上以健康讲座、体验义诊、免费按摩、赠送物品、免费旅游等方式向中老年人虚假夸大宣传、非法集会营销保健品,致使中老年人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甚至贻误疾病诊疗。为有效遏制针对中老年人非法营销和非法欺骗宣传保健品的乱象,切实保障中老年人的消费安全,汉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汉台分局、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严禁以集会、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免费体验、免费旅游等形式向中老年人非法推销保健品。
二、严禁在宾馆(酒店)、会所、活动中心、影剧院、公园、社区民居等其他出租场所,以及核准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场所,采用集会宣讲、健康讲座、免费体验、免费试用等形式非法宣传、非法销售保健品的行为。
三、不得无证无照销售保健品。
四、不得销售未经批准以及伪造、套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及医疗器械批准文号和标签标识的行为。
五、不得以普通食品冒充药品和保健食品经营;不得销售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保健品。
六、不得销售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保健品以及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添加药物成分及其他非食用物质。
七、严禁宾馆(酒店)、会所、活动中心、影剧院、公园、社区民居、市场出租场所或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非法宣传、非法销售保健品提供场所。
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营销,请拨打相关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