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逢棚必查、逢棚必进”原则,全面摸清大棚底数。采用卫星影像空中俯视与专班队伍地面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清理排查。全市共清理塑料大棚2800个5651.63亩、日光温室270个916.6亩、连栋温室77个251.35亩、其他类型4561个72925.61亩。
坚持“农地农用、非农必究”原则,全面排查重点问题。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聚焦三类突出问题,共排查出违法违规问题11个,占耕地面积43.08亩,占用基本农田5.05亩。其中,I类问题10个,占耕地面积42.58亩,占用基本农田5.05亩;III类问题1个,占耕地面积0.5亩。
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原则,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截至目前,共组织成立“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督导组18个,赴区县开展实地督导453人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随时暗访,对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分析探讨,上下同心研究解决办法。
坚持“分类整改、对症下药”原则,精准把握政策要求。禁止“应付型、简单化、一刀切、粗暴式”工作方式和肆意损害农业企业、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等“一区两禁”的整改方向。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培训15次1597人次,精准制定违法违规问题的针对性整改方案11个,并列出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
坚持“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彻底整改恢复生产。目前全市立案查处2例、整改到位5宗,拆除复耕2.1亩,其中基本农田1.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