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的重要引领作用,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天水地域和文化特色的公益广告原创精品,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截止2019年9月10日。
二、征集主题
此次征集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网络、文明家庭、文明餐桌、勤俭节约、遵德守礼、法治文化等主题,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突出天水文化特色。
三、征集对象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告设计公司、新闻媒体、驻市各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广告创作爱好者等其他社会公众。
四、作品形式
公益广告作品分文字类、平面类、影视类。
文字类:公益广告词内容不超过30字/每条。
平面类:单幅、系列彩色作品均可,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以JPG或TIF格式提交,内容需适合互联网传播以及大型户外广告喷绘需求。作品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命名。
影视类:为满足全媒体播出要求,作品统一为AVI或MPG格式,不低于720×576标清像素,必须带有中文字幕,时长最长55秒。动漫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时长最长30秒。作品按照“文件名.**格式”命名。
五、创作要求
1. 广告征集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 广告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突出天水特色,注重挖掘天水历史、文化、人文、风俗等元素,在作品中有机融合,充分体现天水特色的文化品味。
3. 广告作品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4. 广告创作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群众爱听爱看、喜闻乐见;内容方面注重问题导向和矫正治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5. 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创作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六、投稿方式及其他事项
1. 投稿方式及渠道:各地各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传至市文明办邮箱:gstswmb2008@163.com。联系电话:8296709,联系人:马迅。
2. 作品要求原创,因侵权而导致的责任,由创作者自负。
3. 对于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恰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用于公益宣
4. 部分获奖作品将由市文明办推荐用于全市公益广告宣传,电视、报纸、灯箱、显示屏、网络、手机终端、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等进行展播。
5. 请创作者做好底稿留存, 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七、作品评选
市文明办将组织评审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在天水日报、天天天水网、天水文明网公布。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奖金分别为1500元、1000元、600元、300元。优秀公益广告词30条,每条100元。获奖作品版权归市文明办。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